离婚后房产证名字变更需要的手续有离婚公证、办理转绘、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手续、领取新证书五大步。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离婚后房产证名字变更的手续
离婚后房产证名字变更需要以下手续:
1.进行离婚公证。离婚公证不是必须的,只有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进行公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是无需公证的。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领取新的房产证书。
二、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原则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需要遵从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离婚后房产如何认定
离婚后房产如何认定指的是房产什么时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结婚前夫妻中的一方全款买房,但婚后房本上登记了另一方名字。
2.在婚姻程序期间,夫妻一方的父母全款买房,且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名字,这种行为视为父母的赠予行为,属于共有资产
3.结婚后,夫妇两人一起买房还贷,这时候不管产权证上写的谁的名字,都属于双方共有财产。
4.夫妻结婚前,其中一方个人或者其父母出资首付部分,剩余房贷部分由双方婚后共同偿还,那么离婚后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出资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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