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举报信主要陈述了张三和李四两位公司员工的违纪行为,包括接受礼品和旅游安排,以及多次在单位报销个人费用和占用公共资源等行为都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作者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包括礼品和旅游安排的单据、报销费用的账目、以及知情人的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举报。
首先,请详细描述你所知道举报对象的姓名、居住地以及他们从事的工作和担任的职位。要举报一个人就写一个人的基本情况。如果要举报几个人,需要分别写每个人的基本情况。然后,写明他或者他们的违纪行为是什么,如果有很多违纪事实,每一件写一段,不要混在一起让人看不清。要有具体的证据来说明对方的违纪事实,比如你所掌握的与对方违纪行为有关的单据、账目、照片、短信或者qq、微信的截图、知情人的证言、哪些人了解这些事情等等。证据越多越好,附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最后,写清楚你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或者其他能联系上你的联系方式。必须注意的是,你所举报的情况是完全真实的。个人猜测或者推断的情况不要写,因为办案是以事实为依据的。
举 报 对 象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居 住 地 、 工 作 职 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则劳动者有权利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居住地和工作职位。对于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同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若举报对象涉嫌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按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同时,举报对象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而受到损害,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违纪行为和证据都应当详细描述清楚,并附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举报情况完全真实,办案部门有权进行调查处理。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的,劳动者有权利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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