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赠与人过户前死亡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赠与人过户前死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赠与人的继承人继续履行其赠与义务,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赠与人虽然已经死亡导致合同主体没有办法履行,但是订立的赠与合同却是真实有效的,可以要求继承人作为履行主体继续履行。
二、房产赠予怎么收费
房产赠予收费情况如下:赠与要缴纳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赠与住房的受赠人还将全额征收契税;但是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受赠人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时,须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给受赠人之前,赠与动产的尚未交付;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于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前可撤销
被判刑的人在判刑前意外死亡,法院会终止审理,即不会再继续判。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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