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受益权转让是指将信托受益的权利进行转让。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合同中规定的相关人员享有信托财产经管理或处理后的收益权。包括信托合同终止时,合同中规定的相关人员可以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利益的权利。信托受益权是指受益人要求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广义信托受益权中的受益人除了有权要求支付信托利益外,还有保证信托利益实现的其他权利,如《信托法》规定的知情权,调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权,取消受益人违反信托的处分权,取消受益人的解决权。信托受益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信托受益权兼具物权和债权性质的产权。信托受益权是受益人对信托信托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所以这个权利必须首先是产权。其二,信托受益权属于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信托受益权的权利是通过转让质物实现的,因此能够质押的权利应当满足可转让的条件。
信托受益权证书有什么用
受益权证书是证明受益权的存在和内容的凭证。信托受益权证书,在信托设立后,由受托人向受益人签发,受益人可凭该证书按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受托人领取信托收益。
信托契约规定可以流通的受益权证书,在其转让给新受益人的同时,不影响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在信托受益权证书中可以流通的部分,被称为信托受益权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一条同一信托的受托人有两个以上的,为共同受托人。
共同受托人应当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体事务由受托人分别处理的,从其规定。
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意见不一致时,按信托文件规定处理;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受益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决定。
全文6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