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拖延办理不动产权证怎么办
时间:2023-03-04 15:13:07 3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合同对办理权属登记的期限有明确约定,若开发商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予办理的,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对办理权属登记的期限没有约定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预售商品房自交付之日起90内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商逾期办理的,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因出卖人原因,逾期一年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一、新房房证一般多久下来

我们先一起来看看法律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也就是说如果是期房,已经交房有90天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或者说现房签完合同90天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业主有权利向开发商讨要说法,可以维权了。

实际上,即使购房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给你房屋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卖家不给房屋买卖过户协议可废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的卖方不帮助买方办理过户登记的,在规定的期限后未取处房产证的,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不废除。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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