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回家过年,就以嫖娼为名将女子约出后劫杀,之后潜逃9年并娶妻生子。近日,一中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洪旭无期徒刑。
潜逃9年辗转多地
2002年案发时,被告人王洪旭才20岁,当时他从河北泊头老家来京打工。
据法院查明,2002年12月27日11时许,王洪旭、王培等以嫖娼为名,将女子美美(化名)骗至其租住的出租房内,二人用擀面杖猛击美美的头部致其死亡后,抢走105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案发后,王培被控制并获刑。王洪旭则一路逃回河北老家,后来为了躲避警察追捕,又辗转邢台、唐山、鄂尔多斯等地,直到今年4月26日,被鄂尔多斯警察在核查当地暂住人口时发现。在逃亡的九年间,他曾化名王浩,并在2004年偷偷潜回老家结婚,婚后还带着妻子去了鄂尔多斯。
称抢劫因缺钱过年
被害人美美昔日同事的证言显示,当时她们都在西红门一理发店上班。案发前一晚8点多,王洪旭等人来店里挑中了美美,双方约定次日见面。
次日,美美和同事一起去了约定的出租房。其间,美美将同事支开。20分钟后,该同事返回时发现美美已经遇害。该同事赶紧报警,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
据王洪旭称,案发前因为临近春节,他缺钱回家过年,朋友王培又欠了老乡的钱正被催债,于是他们就商量在春节前抢个人,并在西红门一带寻找作案目标。
用擀面杖打死女子
王洪旭供述显示,当年12月底的一天晚上,他们走进了美美所工作的西红门一家理发店,决定以嫖娼为名抢劫美美,于是由王培进去和美美等聊天并确定了次日的会面时间、地点。
案发当天,王洪旭以发生性关系为名让美美坐到他身上,此时,美美并不知道王培已经持擀面杖站在了她身后,最终二人用擀面杖将美美打死。
法院认为,王洪旭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根据其作案后果等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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