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1.3%。
基本养老金构成
1、社会统筹养老金:社会统筹养老金来自于由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等构成的社会统筹基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社会统筹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和本人退休年龄等因素确定。
青岛退休职工可以领取到退休金的数额,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和青岛当地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来确认。正常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提前内退的人员,退休金的数额也有较大差异,退休的时间由当地的社保局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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