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跨地区就诊的情况,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民众需在参保地点获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方能携带着相应的凭证前往指定能够进行医保结算的医院前台进行报销事宜。

以下为您罗列出所需携带的证件:住院病历档案,详尽的费用明细表,住院的医疗费用收据,完整的治疗过程总结以及详细的疾病诊断证明文件;
请同时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户籍本以及参加合作医疗的证件(或是证书、卡片等),如遇转院须递交转院申请或证明(若由于工作需要在单位书面说明或提供医生开具的紧急救治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