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人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计生部门领取申请表,按规定栏目如实填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请表中属个人应填写的内容;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申领人带所需材料交由女方户籍所在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批发放。
南通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围产保健费最高800元,生育津贴是缴费基数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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