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签经济合同,但是必须要存在有营业执照,而且还要有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因为分公司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签订合同后产生民事责任,需要由总公司承担。
一、分公司能独立经营吗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可以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二、分公司能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和责任由下属公司承担。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列为被告。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不能承担补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企业的分公司到底是否有股权?
分公司没有股东,只有总公司才设有股东。作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分公司就不可能存在股东,因为根据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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