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转让林场用地
属于国有林的,必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集体林的转让,应当经集体组织批准,报上级政府管理部门批准;批准后,签订集体林承包合同林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协议。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阻碍承包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改变;(三)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的剩余期限;(四)(五)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单位和个人要承包的,应当先与林地所有人、使用人联系,表明承包意向。其次,在征得林地所有人和使用人同意的前提下,明确承包的目的、承包经营的项目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三是国有林场应当请示上级部门,经批准签订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集体林场需要由林场所有人或者股东讨论决定。目前,我国林地可分为国有集体林和农民个人承包林。国有林的转让,必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集体林的转让,必须经集体组织批准,报上级政府管理部门批准。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租赁、交换、转让等方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阻碍承包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改变;(三)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的剩余期限;(四)(五)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具体规定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主体是承包人。承包人有权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转让、如何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的分包费、租金、出让金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的收入归承包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截留。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交换、转让等方式转让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用转让方式的,应当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采用分包、租赁、交换等方式转让的,应当报用人单位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双方的名称和住所;
(2)出让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和质量等级;
(3)出让期限和起止日期;(四)出让土地的用途;(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出让价款和支付人;(七)违约责任。
林地可以种植、管理和收获,而不是用于一般“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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