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辞退的补偿标准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属于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劳动者。
关于劳动法加班费的问题
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我们的加班费是可以打七折的
回答:
加班费是不可以打折的,可以向单位主张未支付的加班费。
劳动法加班费的相关知识:
工作时间制,有标准计时制,和综合计时制,你现在的工作方式属于典型综合计时制,综合计时就是集中上班集中休息。综合计时工作方式需经劳动部门审核批准才可以施行,综合计时工作时间是这样的:有用人单位核定(需劳动部门批准)如一个月的工作时间是300小时,那么超过的就要付加班费,没超过300小时就没有加班费,除国定假日有3倍工资。如超过的小时部分,按1点5倍计算,综合计时工制是没有休息日2倍的加班费,只有一点5倍和3倍两个算法。
而标准工时制就完全可以按劳动法第36条执行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第43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44条: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周六、周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45条: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如果你们不是综合计时的话以上条文都适用,如果是综合计时的话(注意一定要是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就要算下你上班时间有没有超出你们单位报批的了。
就算是你还是有年假,国定假日也有加班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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