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者本人:
1)因交通事故意外受伤;2)伤愈后经依法鉴定构成1-10级的任一等级的伤残。
(备注:因交通事故意外受伤但没构成伤残,乃至并未因此受伤,而仅是受到过度惊吓导致其精神压力明显过大,依法有权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等特殊情形,本文在具体分析时暂时不涉及这类特殊情形,特此说明)
2、死者近亲属:
1)死者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包含直接致死及医治无效死亡);2)同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名誉权受损的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速度极快的年代,诽谤造成的影响无法预计。
2、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4、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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