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户口不能改姓名(氏):但是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或姓。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的。
一、可以改名字吗需要什么手续
改名字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次,我们需要递交变更姓名的申请书、街道办或者学校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如果是收养关系变更的人还要带着收养证。最后,向派出所的户籍科提交上述材料,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二、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呢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动。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申请变改名字时,需持下列证明材料,如果材料不完整是不予以修改名字的。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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