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买方父母出资的,如属于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前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的,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一、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购买的房产,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且不属于一方父母赠与一方子女的情况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对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由父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的分割: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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