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子女买房父母出资的房子的性质
认定子女买房父母出资的房子的性质根据实际情况。如属于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前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的,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二、不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不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但要符合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注意只有达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程度,才能造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
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一方吗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一方。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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