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日益增长的受委托执行案件,五莲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提高该类案件执结率。自去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受委托执行案件75件,执结案件数72件,实际执结率达96%,标的到位率达90.6%,涉案标的额达800余万元。
建立委托执行案件集中管理制度。该院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加强对委托执行案件的管理;设立具体的承办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委托执行案件的办理,要求把受托案件同本院执行案件同等对待,不得久拖不执。
建立委托案件台账,进行动态监控。对受托案件实行台账管理,详细记录受托案号、法院、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双方当事人联系方式、标的、立案和结案时间、执行进度和执行结果等栏目,并对其中欠缺材料和信息反馈等内容进行记录,实时监控案件办理情况。
实行追责制度,提高执结率。将受托执行案件纳入本院岗位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实行追责制度,按时通报受委托案件的执结率,督促该类案件的执行进度;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委托法院反馈、沟通情况,定期清理相关案件,定时向上级法院层报委托、受托、撤销委托案件备案表,全面提高受托案件执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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