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是可以的,需要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特别授权才能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执行和解或收取执行款项。委托人需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经审查同意后,委托代理人即取得资格。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或当地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根据您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是可以的,并且需要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的权限。如果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同时,委托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委托代理人即认为取得。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代理人委托协议
代理人委托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委托人(委托方)与执行代理人(受托方)之间的权利和责任。该协议规定了委托人授权执行代理人代表其进行特定任务或行为的范围和条件。在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权益保障、义务履行、责任承担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通过签署这样的协议,委托人可以放心地将特定事务的执行权委托给执行代理人,确保其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执行代理人也需按照协议的约定,忠实履行委托人的指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您提供的内容,我们了解到委托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是被允许的,并且需要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特别是对于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执行和解以及收取执行款项等需要特别授权的情况,委托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经审查同意后,委托代理人方可认为取得授权。对于侨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他们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或由当地爱国华侨团体证明。代理人委托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委托人和执行代理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忠实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文9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