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可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十天内,携带失业人员档案、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还有三张一寸的免冠照片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同省份会按具体情况来调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失业者缴费时间越长,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就越长。
一、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发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业保险的申领需要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然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此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在北京如何申请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可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60天内,带着失业人员档案、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本、身份证还有3张1寸的免冠照片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同省份会依据实际情况来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失业者缴费时间越长,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就越长。
三、失业补助金一直不到账
失业保险金的到账时间: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局查询。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注意事项:
1、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工,未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先核定视同缴费年限再核定失业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中发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刑满后凭《刑满通知书》向原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重新领取上次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手续。
3、失业人员在每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资格验证手续前,须到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到人社局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办理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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