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领取死亡人员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1.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
2.社保经办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短信通知申请人。
注意事项:
1.死亡待遇必须在失业人员死亡或宣告死亡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超期不予受理。
2.申领失业人员死亡待遇并同时结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养老保险如有欠费的,须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失业死亡人员无法定继承人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3.失业人员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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