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是否因道路滑跌造成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道路打滑、摔倒,未发生机动车事故的,不属于工伤(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的;(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三)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在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暴力或者其他事故受伤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失踪
(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在城市轨道交通中受伤的,上下班途中发生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途中坠落伤”只有在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您在上班途中滑倒或因其他原因摔倒,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可按下列程序处理:。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和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工伤认定不一致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伤情相对稳定后,有影响劳动能力的残疾,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设区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
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重新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根据伤残鉴定等级,依法给予补偿。鉴定结论作出后一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审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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