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
二、借款合同如何解除
1.协商解除。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解除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合同解除。
3.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如何认定
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可以通过是否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认定,如果担保人担保借款人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就是借款合同的担保人。担保人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所以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应当是担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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