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虽然明确表示不接受帮工,但帮工人为学技术未离去并在边学边干的过程中摔伤。12月1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市人民法院判决雇主补偿帮工人15000元。
2005年11月23日,农一师七团园林队的王光恒、贾珍碧夫妻雇佣王新超为其修剪果树。12月10日,王新超的哥哥王新光提出也来帮忙修剪,对王新光的修剪技术没底的王光恒夫妇当面拒绝。但王新光为了跟弟弟学技术,还是留下来边学边干。王光恒夫妇虽不愿意,但不想得罪技术过硬的王新超,也没赶王新光走。没想到今年11月13日,王新光在工作时从树上摔下受伤,花去费用近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虽然明确拒绝了王新光的帮工,但其仍从王新光的帮工行为中受益,根据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徐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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