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隐私权找什么机构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在实践当中,侵权行为实施地一般指报刊的印发地和传阅地,侵权行为结果地包括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
二、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一)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二)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三)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四)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五)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六)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七)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八)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九)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三、隐私权的特征是什么
(一)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秘密(实际上即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有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
(二)隐私权的客体包括个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三)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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