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涉及的法律问题
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涉及的法律问题有:
1.若在合同中有明确的保险公司免除责任条款,那么合同订立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和责任明确告知投保的客户具体内容和条款,如果蓄意隐瞒,则条款无法律效力。
2.保险公司对于告知投保人免责内容的适用理解,首先需要确定哪些条款属于免除责任的条款,必须从条款的实际内容出发判定,而非仅仅从条文形式上判断。
3.保险法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提到保险公司有明确的提示和解释说明义务告知投保人有关免责条款的相关信息,充分告知投保人免责信息内容,是保险协议或合同正式生效的重要前提。
4.只是考虑到免责条款的法律属性和初衷,保险公司将此类条款写入合同的目的也在于规避一定的风险。
二、对保险人就免责条款明确告知义务的适用理解
对保险人就免责条款明确告知义务的适用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理解:
1.确定是否属于免责条款,应从条款的实质内容看,而不是仅从形式上看。
2.保险法将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共同作为免责条款生效的前提条件。
3.从说明程度看,就是保险公司应以一个普通人的知识和社会经验,通过说明能够就保险合同条款与保险人在认识上达成一致作为限度,即保险人的说明应当以正常的普通人能够理解的程度为限。
三、免责条款可以免除违约责任吗
对于一般过失造成的违约责任,在免责条款有效的情形下,一般可以被免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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