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德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办理的时限是多久
宁德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办理的时限是受理后10个工作日。
二、宁德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的办理材料
1、《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
2、提供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验(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收原件一份
4、职工个人档案原件验
5、近期一寸免冠相片(退休次月提供,用于经办退休证)
6、公示回执原件一份(灵活就业不提供)
三、宁德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办理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以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办〔1998〕95号)
第三条: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的,经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认定后,按规定予以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条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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