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退休(职):
1.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加盖公章的《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一式四份,病退、退职手续办理另需提供《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
2.提供参保人员档案及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到公共业务(1号、2号、3号)窗口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信息变更表一式二份,变更个人信息,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4.如有欠费,在公共业务(1号、2号、3号)窗口打印补缴单,到财务收款(4号)窗口刷卡(银联卡)缴费,基金征缴(5号)窗口登帐。
5.到待遇支付(7号、8号)窗口办理退休手续。
6.退休(职)人员本人持《职工离退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单,提供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A4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填写好现居住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退休(职)手续办结的次月5日之后到资格认证(9号)窗口进行指纹采集,领取《领取存折通知单。
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
1.填写《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提供退休职工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火化证明或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土葬证明原件,火化证明缴费单据原件,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3.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信息变更表,到公共业务(1号、2号、3号)窗口办理退保手续。
4.到待遇支付(7号、8号)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及死亡待遇核算手续。
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调整:
1.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待遇变动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参保单位填写《离退休(供养)人员待遇变更核定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到待遇支付(7号、8号)窗口办理。
离退休(职)人员信息变更:
1.填写《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提供本人原始档案,根据本人情况复印以下资料:身份证、招工录用登记表、军人入伍登记表、退伍安置表、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等。
3.到待遇支付(7号、8号)窗口办理。
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查询:
1.非参保单位查询参保人员数据信息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公函到局办公室开具《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业务数据查询处理笺方可查询。
2.查询个人信息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代理他人查询个人信息时,需同时提供查询人及代查询人的二代身份证件。
3.到待遇支付(7号、8号)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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