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我国法律法规中对合同协议的理解,协议与合同的法律区别: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的对象,简单、笼统、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了违约责任。如果协议内容明确、具体、详细、完整,并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是协议,也是合同。相反,如果合同比较简单,即使写的是合同,但其实也是协议。
雇佣劳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雇佣劳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的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2.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
3.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关系的处理受《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典》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4.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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