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时没有使用社保卡,医疗费用将无法报销。如果住院时没有携带医疗书、医疗卡等相关证明书,可以暂时自费住院,补充相关证明书后可以转为医疗保险;住院时未出具相关证明的,暂时自费住院,出具证明后可转为医疗保险住院;住院时医疗保险卡不足,暂时自费住院,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费用补充的,可以转为医疗保险住院。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一)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三)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四)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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