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在《民法典》186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因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那么赠与合同就宣告成立,转移财产只是该合同的生效要件。
《民法典》又列出了两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即具有救灾,扶贫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当事人只要有承诺,就不得反悔。
因而判断是否为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并不是在于交付标的物而是在于合同成立的时间上面。
在我们国家现在合同的类型是比较多样的,根据不同的种类划分,它分为有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已知这个合同就能够成立并且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违反其中的义务的话,可能会构成违约责任。
一般赠与合同是诺诚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诺诚合同,是指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诚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而无论其是以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订立的,也无论赠与的财产是否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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