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际合同,诺成合同除外。法律没有将赠与合同单独定位为实际合同或承诺合同,一般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划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余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有什么区别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
1、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2、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
3、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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