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证明事项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标的额(1)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4)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6)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7)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2.证明其它经济合同
标的额(1)20,000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3)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4)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6)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7)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8)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9)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民事协议(1)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扶养权协议、寄养协议、监护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等
每件收费2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民间借贷或还款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
每件收费400元
(二)证明收养关系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4.事实收养
每件收费500元每件收费800元每件收费1000元每件收费1000元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按受益额的2%,最低收取2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公证证明事项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
每件收费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
每件收费5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每件收费400元
(四)理证据保全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
每件收费2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每件收费800元
3.对物的保全(1)不动产保全
每件收费1000元
(2)其他物证保全
每件收费4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每件收费10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
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每件收费5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每件收费5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文书的副本、节本、译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法律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
每件收费8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四、提存公证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遗嘱公证2.保管遗嘱3.清点遗产4.保管遗产5.确认遗嘱效力
每件收费400元10元/件/月按第七项标准收费协商收费每件收费5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1.公民个人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每件收费450元每件收费25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公证证明事项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公证监督类(1)拍卖(2)招、投标(3)评奖、开奖类公证(4)商品抽样检测(5)其它
每件收费2500元每件收费2500元每件收费2500元每件收费900元每件收费18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2.声明书、委托书等公民个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每件收费200元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1.保管文书2.公证抵押登记3.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代办费4.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代办费5.代拟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1)民事类(2)经济类
10元/件/月每件收费400元每件收费400元每件收费100元每件收费100-180元每件收费500-9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6.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1)民事类(2)经济类
每件收费50-100元每件收费200-500元
7.解答法律咨询
5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1.证明行政性合同、协议如:计划生育协议、宅基地使用协议等
每件收费3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2.译文代办费
每件收费20元
3.公证书副本(1)无译文的副本(2)有译文的副本
10元/份20元/份
4.公证卷宗查档
50元/卷/次
5.常年公证法律顾问
由公证处与申请人签订协议,协商收费。
6.对大宗、复杂的法律事务提供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
协商收费
7.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商收费
十一、依《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应由申请人支付的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调查费等,应由申请人支付。
采取实报实销或定额包干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公证处与申请人协商并签订协议。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十二、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应收取手续费。
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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