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精神,制定法律。通过议案提交到全国人大,制定初稿。再投票决定。修改也是一样,所有法律都要经全国人大通过。而法规、制度、办法等,由国务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但必须根据宪法、具体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法规精神,不能违背。
一、狭义的法律是由什么机关制定的
狭义的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二、地方法律违背宪法的话怎么办
地方法律违背宪法的话,相关制定部门必须在法定期间对违宪部分做出修改。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具有至高的权威和效力。违宪审查后如果发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与宪法相抵触,相关制定部门必须在法定期间对违宪部分做出修改,如若不然,上级相关部门可依法撤销或废除该违宪之法。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违反宪法,一般是启用违宪审查程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违宪审查一般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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