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属于男方父母对女方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女方已经和男方结婚,则完成了赠与合同的附属条件,那么彩礼钱就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结婚前没有给彩礼,而是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才给的彩礼,就属于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样的话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根据我国新出台的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该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按照相关法律,考虑财产的来源给予合理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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