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俊(化名)因为鼻部不适到医院诊治,被诊断为慢性鼻窦炎,但在手术后患者反复出现发热症状,最终不幸身亡。相关部门对该起纠纷进行鉴定,然而司法鉴定与医学鉴定结果相左。
事发:患者术后死亡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一次感冒后谢俊出现了间歇性的左鼻塞症状,经常会流浓鼻涕,感冒时尤为严重。一年多后,谢俊开始感到前额头痛明显,记忆力减退,嗅觉也不如从前。2005年5月16日,谢俊因为症状加重到某医院就诊,门诊后医院以慢性鼻窦炎将他收住入院。
一系列体征检查后,5月19日医院在鼻内窥镜下给谢俊做了左侧上颌窦开放术+左下甲骨折外移术,但没想到手术后不久,谢俊就出现了持续发热症状,多次组织院内外专家对谢俊进行会诊。但由于不能明确病因,医院一方面对谢俊进行系列抗感染治疗,另一方面多次活检,以求确定病因。但谢俊病况发展非常迅速,6月15日,医院再次对谢俊做了左上颌窦改良根治术,一切已回天无术,第二天,谢俊抢救无效死亡。
司法鉴定:另有死因
谢俊刚过不惑之年,他的死对于家人无疑是晴天霹雳。在他们看来,谢俊就是因慢性鼻窦炎死亡的,这个病怎么会将谢俊送上死亡之路?
由于谢俊死因不明,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对谢俊尸体进行了尸检。尸检报告提出,谢俊心、肺等脏器少数小血管有坏死性炎症,结合临床相关症状,符合韦格纳肉芽肿病改变(韦格纳肉芽肿是以毛细血管、微小动静脉受累为主的全身性坏死性肉芽肿性血管炎。大部分患者首先出现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可以有鼻窦炎的临床表现)。
悲痛之余,谢俊的家人找到了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的刘永飞律师,将医院告上了鼓楼法院。刘律师在详细查阅了谢俊的病历和司法鉴定后认为,医院有可能存在将韦格纳肉芽肿误诊为慢性鼻窦炎的情况。
医疗鉴定:非医疗事故
法医鉴定结果表明,医院没有能够诊断出患者病情,导致不能对症下药,以致后来谢俊局部感染加重,全身情况恶化后又被连着做了几次手术,直接促进了其死亡;因此,医院对谢俊的死亡应该承担责任。刘律师认为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医院却不这样认为,医院提出对谢俊实施的第一次手术很顺利,手术后患者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医院非常重视,多次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会诊中,有医生提出这个病有可能是发病率为百万分之四的韦格纳肉芽肿。但因为要确定为此病,患者症状必须出现相关症状,如肾脏出现严重病变,但谢俊没有上述症状。并且医院虽多次切片化验,没有发现该病的特征。医院说,由于韦格纳肉芽肿非常特殊,不能确诊就不能进行相应治疗。因此,医院的治疗是没有问题的。
随即,鼓楼法院委托南京市医学会对该起医疗纠纷做了医疗鉴定。南京市医学会的鉴定报告否定了法医鉴定结论,鉴定专家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表明患者患有典型的肉芽肿病灶,不能下韦格纳肉芽肿的结论。因此,南京市医学会最后做出了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结论。
谁更具权威?
两次鉴定的结果更让医患双方的分歧变大。患方准备再次申请江苏省医学会对该纠纷进行鉴定。
医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解释说,对于法医尸检时使用的病理切片,是来自于患者死亡后的器官,并非调取医院手术过程中的切片。所以不能排除手术中的切片看不出病变、而患者死亡后器官病变非常明显的可能。而且最终医学会专家也没有从法医的病理切片中发现韦格纳肉芽肿病情。
刘律师反驳,尸体解剖结果确认了谢俊真正症状,由此说明医院在患者生前排除韦格纳肉芽肿的诊断是错误的。
到底是法医鉴定报告更具权威,还是医学会鉴定结论会被法院采纳?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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