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是否有房地产限购政策?
时间:2023-07-05 16:52:06 40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中山有购房限购政策的。对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中山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中山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非中山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对在中山辖区内没有住房的祖籍中山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家庭,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中山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非中山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中山医保可以门诊报销吗

中山医保可以门诊报销。

医保的报销费用范围包括门诊、住院、大病三部分。门诊报销的比例相比起其他两项用要少一些。一般情况下,门诊的报销比例在50%以下,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较少,大部分是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或者是现金支付。

医保的作用如下:

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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