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公开,制作批复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公开。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公开市县征地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实施方案的文件也要公开。2。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文件(批准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与申报相比发生变化的,应当在转发文件中写明变化后的情况);3市、县政府在土地审批时制定的“一书四图”(建设用地项目报送规范、农用地转用规划、补充耕地规划、,征地计划和供地计划)和城市建设用地“一书三图”,即建设用地项目报送规范、农用地转用计划和补充耕地计划5。征地审批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材料。违法占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非法占用土地是否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一)》对判决标准作了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占用大量农用地,造成大量农用地损害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论处:(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耕地的特殊用地(三)违法占用其他林地10亩以上的;(四)违法占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达到相应数量标准的50%以上,两项合计达到数量标准的;(5)非法占用草原(二)占用草原10亩以上,或者因非法占用草原受到行政处罚,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占用草原用途达到10亩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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