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的分类有:
1.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不仅向他人邀请发出要约,还提出了某些交易条件;
2.未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什么
要约与要约邀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要约一般是说特定的向另一方发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对于要约人是有约束力的,要约是具体的,一旦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承诺到达就是合同的成立。但要约邀请是是希望收到的一方能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所以要约邀请可以不是具体的内容,对于发出者也没有法律效力。
二、拍卖公告是否属于要约
拍卖公告不属于要约。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
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自己订立合同的表示。因此,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三、上市公司招标不公平怎么办?
上市公司招标不公平可以向法院起诉。招标活动的公正就具体操作而言就是,按照规则行事,程序要公正,必要操作环节要公开,投诉和质疑要有渠道。招标是一个招标投标行业术语,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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