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允诺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是否可以设定义务、是否需要通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而设立义务。要约邀请包括符合要约条件的商业广告和宣传、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等各种形式。
一、单方允诺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单方允诺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
1.单方允诺是当事人单方给自己设定义务的行为,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就可以设立,而要约是为了订立合同发出的,尚未能为自己设立权利义务,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2.单方允诺只能为自己设定义务,要约无法设定。
二、要约邀请包括哪些
要约邀请包括:
1.符合要约条件的商业广告和宣传;
2.拍卖、招标公告;
3.商品价目表;
4.招股说明书、基金招募说明书;
5.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其他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三、要约邀请有法律效力吗
要约邀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司法实践中一般采取将要约邀请视为要约的方式,把要约邀请转化为要约后赋予其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n (一)内容具体确定;\n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全文8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