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承认断绝父子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程序办理。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所以除非是养子女与养父母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来脱离父子关系,否则父子关系不能脱离。
如果是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什么情形可以脱离父子关系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是继子女,符合法定条件可以解除父子关系,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过任何的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只是纯粹的姻亲关系,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2、亲生子女,目前法律上没有规定可以解除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建议遇到任何事都要好好商量,珍惜亲情。
由于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既然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那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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