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赔偿怎么向破产公司索赔
在公司宣布破产后,其员工有权与公司进行协商,请求对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予以相应的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尽全力清偿其全部的破产费用以及公益债务之后,才能将剩余的财产用于支付员工应得的收入部分。
倘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责任,相关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具体而言,赔偿金额将会依据劳动者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未达六个月的劳动者,则会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的职员可以申请个人破产吗
在我国法律体系之中,享有破产权利的主体仅限于公司法人。
普通员工并不具备申请破产的资格。
破产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制度,主要用于处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无法偿还债务的问题。
在一般的理解中,破产通常指向一家公司的财务困境以及经济运作状况。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将其定义为企业因无力支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等原因向法院提出破产请求,之后按照破产程序进行债务清理的过程。
狭义上的破产仅包含破产清算机制,而广义上的破产则涵盖了重整和和解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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