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买受人可以退房:
1、合同约定了可以退房的条件,且条件成就时;
2、房屋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3、房屋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且因此无法交付;
4、超出催告后合理期限,延迟交房;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一、入住后发现房子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
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可以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可以要求卖方修复吗?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卖家修复,卖家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义务。如果卖方拒绝或者拖延维修的,买方维修好之后可以要求出卖人承维修费与损失费。超过保修期后出现质量问题不能要求卖方修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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