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请求不当的风险:原告请求不完整,将导致未请求部分被视为弃权、不予审理的风险。上诉请求的增加和变更,应当在第一次法庭调查案件前提出,逾期不予审理,因此也会导致被视为弃权的风险
2.不按规定支付仲裁费的风险:如果原告不按规定提前支付仲裁费,自动回避的法律后果
(3)无法证明的风险:当事人未及时提供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证明权,承担无法证明的法律后果
(4)不按时到庭的风险:如果原告不能按时参加仲裁庭的听证活动,其申诉被视为撤回诉讼的,应当承担法律后果;被告应承担缺席审判或无法举证的法律后果
不遵守仲裁纪律的风险: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有干扰仲裁行为的,给予警告、训诫、罚款等处分,视情节轻重予以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迟延起诉或者申请执行的风险:当事人对裁决书或者驳回通知书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他不这样做,他将自动放弃起诉的权利。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书,有支付等履行内容的,应当在一年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执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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