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监护权不是弃养。弃养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而当一方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另一方监护人的申请对孩子的监护权进行变更。所以通过上述定义可得,变更监护权的行为不是弃养。
一、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方法有哪些
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方法有:
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果有监护权的一方因伤残或经济收入突然下降而无法保证子女的基本费用,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
2、与子女同居的一方不履行监护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同居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有监护权的一方拒绝接受子女教育,支付基本生活费用或殴打子女,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
3、如果子女年满8岁,另一方有能力抚养子女,则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有监护权的一方因工作变更难以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监护关系。若满足上述任何条件,并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可予以支持。
二、父亲对孩子不好能改变监护权吗?
父亲对孩子不好能改变监护权。与子女同起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义务的,或者与子女一起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得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父母双方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孩子已满八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属于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有什么?
属于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有: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遗弃家庭成员构成遗弃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是指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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