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是:
1、无权代理的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的法律行为;
2、无权代理的代理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的法律行为;
3、无权代理的代理人在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的法律行为。
一、什么是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但因某种表面现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有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本人承担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
1、行为人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和相对的第三人订立合同。
2、订立的合同须具备合法的成立要件。
3、行为人要有让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或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
二、无权代理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权代理行为人须承担后果;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即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本合同,相对人如属善意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撤销合同。
三、无权代理合同中合同的相对人享有什么权利
无权代理合同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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