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因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确需转外就医的,可申请转外治疗,否则将可能无法报销噢!参保患者转外就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三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级甲等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如下:
由本市市属三级以上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转外意见,并填写《芜湖市城镇职工转外住院诊治申请表。经科主任确认签字,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报市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方可转外就医。
报销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发票原件;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4、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清单;
5、内置材料说明书或条形码复印件;
6、身份证。
办理地点: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服务大厅(渡春路13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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