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草离婚补偿时,一定要分清楚离婚补偿和离婚赔偿是不同的。离婚补偿不能请求另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离婚补偿只是在夫妻财产分割中对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的补偿。对于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补偿是一种权利,可以申请离婚补偿,也可以放弃。而对于另一方,离婚补偿只是在对方提出申请时的义务。但是,如果双方对离婚补偿协商好并且签订了书面协议的,补偿一方还是需要按照约定进行补偿。
一、夫妻共同财产失业补偿金属于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民法典》中离婚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以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来计算。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修下,以一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为前提,付出义务的多少自然是确定补偿数额的主要因素。
1、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修下,以一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为前提,付出义务的多少自然是确定补偿数额的主要因素。这种根据付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有形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
2、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显性的、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隐性的、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
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
按《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才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就是《民法典》中关于离婚时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因男方出轨离婚要男方20万可以吗
可以,但前提是符合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1、出轨离婚补偿金20万不一定就算多,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婚姻生活中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一方经济上的补偿。
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
2、出轨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2)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
出轨若是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此时出轨的一方就属于过错方,那么没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补偿金的,但是并不是必然就可以获得补偿,具体的情形需要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
3、具体操作时要考虑的因素
(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
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
(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
(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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