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情况下做的口头遗嘱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且见证人不是下列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口头遗嘱在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有效:
1、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4、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5、遗嘱形式合法。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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