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有:1、犯罪分子的罪行必须是极其严重的,只有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才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行不极其严重的,就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判处缓期2年执行;2、犯罪分子不能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如果是的话,就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死刑立即执行由哪里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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