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法分则对于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作了严格的限制,其规定是“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则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如下情形,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罪犯正在怀孕。
前面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全文3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